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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国际商会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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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深圳国际商会成立于1988年,原名中国国际商会深圳商会, 是由从事国际商事活动的企业、团体和其他组织及业界知名人士组成的商会组织,职责是依照国际规则和惯例,推动公平贸易投资,联通政企,代言工商, 增进会员间经贸往来,服务企业开展全球商业活动,提供调解仲裁等专业商事法律服务。

    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,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(简称:中国贸促会)成立了中国国际商会(CCOIC),并代表中国加入总部设在巴黎的全球性组织国际商会(ICC),是代表中国参与国际商会工作的国家商会,在开展与国际商会有关业务时使用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(ICC China)名称。同年成立了中国国际商会所属的地方分会中国国际商会深圳商会(深圳国际商会前身),是ICC CHINA在深圳的唯一代表机构。由于国际商会是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,在国际规则及惯例的制定和监督中具有特殊地位,对国际投资、贸易和合作发挥着重要作用,因此,在我国国际商会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为两块牌子,一个机构的体制。

    根据深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,2005年以“深圳国际商会”的名称向深圳民政局申请独立登记注册并召开首届会员大会。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和华侨城集团、中兴通讯、招商银行、比亚迪等大型集团负责人任名誉会长,还有上百家深圳各界有代表性、具实力的企业及机构负责人任商会副会长或(常务)理事,使深圳国际商会具广泛性、代表性和先进性。

    深圳国际商会自成立以来,始终将服务企业发展作为根本任务,把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作为努力方向,依托全国贸促系统资源,与世界上一百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使领馆、工商企业界、商协会建了广泛的经贸联系,为企业提供政企交流、国际经贸交流、海内外投资促进、国际展览服务、法律服务、信息服务及培训服务,办理国际出证认证、商事证明、举办产业沙龙及公益活动八大板块十九项专业服务。近年来深圳国际商会主要为企业提供以下服务:

(一)组织企业参加每年举办的深圳(国际)金融博览会、深圳(国际)生物/生命健康产业展览会、中国(深圳)国际无人系统技术展览会等多个展会;

(二)组织企业赴海外参展参会、培训,进行投资贸易合作考察,商务洽谈,举办海外招商推广活动;

(三)组织企业参与国际及国内区域经济合作,鼓励企业做好深圳总部经济,并深耕外部市场;

(四)帮助企业应对国际贸易壁垒和顺利开拓新市场,为企业办理贸促委各类商事认证业务:办理货物原产地证明书、中国-东盟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、商事证明书、ATA单证册、代办领事认证、办理外商来华商务邀请函、一次性临时来往粤港小汽车ATA单证信息录入册等;

(五)依托贸促委构建的深圳商事调解诉讼合作机制,为会员进行商事调解服务,并应会员需求,对接法院或仲裁机构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或仲裁裁决,保证调解协议的强制执行力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。

在中国“一带一路”建设的国家重大战略背景下,中国企业对外投资贸易合作需求快速增长,特别是深圳企业的产品、技术、服务、资本走出去的意愿越来越强,深圳国际商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。面对新机遇、新形势,深圳国际商会将围绕以下核心方向,为企业提供高效、快捷、专业服务:

(一)依托全国贸促系统强大的国际国内工作网络,整合国际资源,推动企业开展国际合作,帮助企业国际化经营,促进企业打开海外市场及知名度,服务企业走出去;

(二)提供专业化服务,为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铸造坚实后盾。加大经贸法律援助力度,完善商事调解及仲裁机制,与世界一流的仲裁机构合作,帮助企业化解商事纠纷,充分发挥商事认证等法律服务手段,帮助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。(三)促使深圳国际商会的服务成为企业国际化建设当中的主要推动力量。通过在境内外组织形式多样的展览会议,协助企业进行品牌推广、提升市场占有率,着力培育和推广深圳品牌,贯彻落实我国“一带一路”建设在深圳迅速发展,同时,力求加大深圳企业对国际的影响力。

    深圳国际商会将强化自身建设,努力当好政企的桥梁纽带,通过创新服务,转变服务方式,进一步提高会员服务水平和质量。

    以商会友,以友促商,互动互利,共赢未来,深圳国际商会愿与您携手共进, 同创辉煌,期待与您的合作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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