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会新闻

首页 > 新闻动态 > 商会新闻

行业观察 | 大数据产业价值凸显 精准助力“战”疫情

2020/4/5 12:41:52

面对突如来的疫情,国家层面,最高层定调支持利用大数据技术支撑疫情防控,并出台多项相关政策指导防控疫情;企业层面,大数据企业充分发挥数据和技术优势,保障各项防控工作高效有序进行。疫情下,大数据产业价值凸显,精准助力为疫情防控提供强有力支撑,拥有大数据技术优势的公司,有望迎来更广阔的市场机遇。


01
PART
多项政策指导大数据技术支撑疫情防控

随着新型冠状病毒在全国的扩散,大数据支撑疫情防控技术得到来自最高层的定调支持,也在多地迅速落地应用,并已经成为疫情期间政府提高城市运行效率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。最高层的定调,加速了政府大数据的落地应用,后续还将有望推动大数据相关领域的建设进度。

国家相关部署、运用大数据技术支撑疫情监测防控工作情况

资料来源:中央网信办,央广网,工信部,卫健委,申港证券研究所,国研网行业研究部加工整理


02
PART
大数据支撑疫情动态信息的公布

在抗击疫情过程中,疫情动态信息的公布离不开大数据的支撑。深耕大数据领域的企业纷纷与各地政府合作,“战疫”行动全面展开。疫情期间,中国电信结合传播疾病学和用户流动轨迹等因素,利用AI算法对每日公布的确诊和疑似病例人数进行分析判断,从而实现对未来一段时间内疫情发展态势较为精准的预测、预警,误差率仅为3‰。

全国新增确诊/疑似/治愈/死亡趋势

图片来源:百度疫情动态(时间:2020年3月4日)



03
PART
大数据判断人员流向 精准控制疫情传播


在疫情发生后,虽然国家可以第一时间控制住当地疫情,但是人员是流动的,是无法控制的。大数据企业利用大数据技术,根据掌握的大数据信息,提供热门城市迁入、迁出信息服务,对疫情进行提醒,助力城市风险防控。


04
PART
 大数据“健康码”引领政务大数据新应用

疫情下,以健康码为代表的大数据分析技术在本次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亮眼,为科学防治、精准施策提供数据支撑。有助于公安、工信、交通、通讯、医疗等部门加强信息联动、联防联控,有助于政府企业个人等疫情相关方建立多源数据监测、交换、汇聚、反馈机制,并在实时跟踪、重点筛查、有效预测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。根据支付宝公布的数据,健康码上线后首日访问量超过千万,之后仅7天,支付宝健康码就落地了超过100座城市,总访问量超4.7亿次。



05
PART
疫情给大数据产业带来的影响分析

预计疫情过后,大数据产业将受到国家及更多行业的青睐,发展前景将持续向好。

(一)市场方面:或将迎来万亿大数据红利

目前,我国大数据产业正处于发展深化阶段,“大数据+行业”渗透融合全面展开,新业态正在酝酿。加之,此次疫情防控为大数据技术提供应用土壤,其产业价值得到凸显。因此,我国大数据产业市场潜力巨大。根据Statista于2019年8月发布的报告,我国作为世界上数据量最大的国家,未来大数据市场产值将不断提升,2020年或超万亿元。


(二)政府层面:疫情过后,政府冷数据将得到更多重视





受此次疫情冲击,使政府部门冷数据的应用价值也在逐步体现。例如,在此次疫情中,浙江省运用电力的大数据对复工企业进行“画像”,通过对历史冷数据的分析,建立电力大数据算法,分析全省企业复工情况,协助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及有序复工工作。因此,未来政府必将更加重视自身拥有的数据价值。





(三)企业层面:激发新的大数据应用模式,推动大数据从后台走向前台


疫情下,此次大数据企业提供的实时查询以及对内容的及时更新,是直接面向最终客户推出了大数据查询服务,是新的大数据应用模式。如果这种模式形成规模,就可能会对传统的运营体系产生冲击,让大数据从后台走向前台,从辅助走向主导,大数据系统也会从成本中心变为利润中心,改头换面重新出现在世人面前。



06
PART
疫情下大数据产业发展建议

(一)出台大数据的应用相关法律法规


疫情的出现,促动了大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,与此同时,大数据的应用应需要相关法律法规来保驾护航。建议国家出台《传染病防治法》的实施细则,明确省市政府对疫情防控数据的收集权限和政府各个部门,以及相关企业提供疫情防控有关数据的责任,以保障大数据更好的服务社会。

(二)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并健全应急管理体系


疫情下,发展应急产业的必要性凸显,但由于实现应急产业的信息化建设需要较长时间的布局。建议各部门各地区应提早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并健全应急管理体系,并加速应急产业数字化建设和产业结构优化。

(三)积极建立全民预警机制


面对突发疫情,建议积极建立全民预警机制,以应对“新的战争”。建议有专门的数据团队,与疾控中心等部门合作、深入一线,开展数据采集和分析建模,以更好的预测下一场“战争”。

来源:经济智汇、中国国际商会

声明本订阅号不以商业营利为目的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若我们引用了文章、片、观点、数据未注明作者出处的情况,请版权持有者联系我们,我们会补上相关作者及出处,感您的辛勤创作。



/ END /



深圳国际商会



来吧!加入我们!

把您的基本信息通过聊天对话框发送至本公众号,我们会第一时间联系您。

格式为:“姓名+单位名称+职务+手机”


网址:www.ccoic.org.cn
邮箱:ccoicmember@ccpitsz.org.cn





活动及服务咨询

深圳国际商会会员部 刘燕 

0755-33358667,13632736563





©2023 深圳国际商会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:深圳网站建设  粤ICP备19021816号